根据上级要求和学院实际,学院决定组织一次教职工集中政治学习,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学人员:全院教职工
二、学习时间:12月15日前
三、学习方式:
1.自主学习和集中学习相结合。
2.集中学习以师生党支部或党小组为单位进行,集中学习时间不少于1小时。
四、学习地点:自定
五、主 持 人:
党支部书记。
六、学习内容:
1.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
2. 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同中外记者见面时的讲话。
3. 习近平总书记在瞻仰延安革命纪念地时的重要讲话。
4.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湖南省安全生产条例》。
七、学习要求
1.各单位应提前制定学习计划,确定学习形式和要求,确定好中心发言人。
2.参学人员提前自学相关内容,中心发言人提前准备好书面发言提纲,其他人员做好自由发言准备。
3.无论是中心发言还是自由发言,都要聚焦主题,结合单位中心工作和自身分管工作谈心得体会,不能泛泛而谈。
4.各单位应组织会议签到,安排专人做好学习记录,撰写动态新闻,并及时将相关学习材料(学习计划、中心发言稿、集中学习会议记录、通讯)归档。参学人员应在政治学习笔记本上做好学习记录,
5.请各单位于12月15日前将相关学习材料,报党总支组织员沈一丁同志,电子邮箱568834367@qq.com